各旗县区新闻出版版权局、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包头市司法局关于编制涉企“免罚轻罚”清单2.0版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的通知》(包司发〔2022〕34号)的要求,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印刷业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复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梳理《包头市新闻出版版权局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版》《包头市新闻出版版权局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版》,现予以发布。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包头市新闻出版版权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