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包头文明网 2021-08-23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区服务农牧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内党宣办〔2021〕33号)要求,经各旗县区、各有关单位推荐,包头市委宣传部汇总研究,决定将以下16个集体确定为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
青山区文化馆
东河区文化馆
达茂旗百灵庙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站)
土默特右旗乌兰牧骑二人台艺术团
包头市艺术剧院
张瑞芬文化大院
包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河分局
达茂联合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包头市农村电影院线公司
固阳公益电影放映队
达茂公益电影放映队
固阳县融媒体中心
东河区融媒体中心
达茂旗艾不盖街社区草原书屋
东河区河东镇东河村草原书屋
包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7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向包头市委宣传部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公示办公室设在包头市党政机关办公楼B0911房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7:00
受理电话:0472-5619371
中共包头市委宣传部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