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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兴顺西镇幸福院“七要七不准”幸福约定经验案例

来源:包头文明网 2023-07-20

  村规民约凝聚村民共同价值观,是实现村民自治的重要形式。自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开展以来,固阳县兴顺西镇坚持党建引领,通过修村规、定民约、树新风的方式,构建村民自治的良好氛围,但是在近几年的推行中,一些村子制定的村规民约任然存在内容空泛、千规一面、流于形式等问题,经过镇村干部走访调研,发现这与村民在自治中参与度较低有很大关系。为此,固阳县兴顺西镇从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以补短板、解难题为突破口,广集民意、汇聚民智,提升村民的参与度和认同感。让村民从乡村治理的“旁观者”变为“当事人”,不断提升村民素质和自治意识,改善人居环境,推进乡风文明。

移风易俗宣传。图片来源:固阳县融媒体中心
  (一)规范机制重创新 筑牢共治新格局
  固阳县兴顺西镇以幸福院为试点,先后多次组织村民召开村规民约议事会,规范村规民约制定流程,探索出“四个步骤三个纳入一书一约定”村规民约制定通用规则,即按照”村民制定、村民签字、村民承诺、村民执行”原则,做细、落实村规民约,夯实、完善村民自治,把村级事务管理纳入村规,把村民承诺、规范村民行为纳入民约,通过签订责任书、村民承诺约定,成功制定出令村民看得懂、记得住、易监督“七要七不准”幸福约定,使村规民约成为助力固阳县兴顺西镇基层治理和振兴发展的一个新起点、一张新名片。

幸福院制定“幸福条约”。图片来源:固阳县融媒体中心
  (二)依法依规重民俗 严格程序守民意
  幸福院“七要七不准”的完善修改,采取“四上四下修改、群众赞同、村民大会通过”的方式。由村“两委”班子牵头,第一次由村里组织群众讨论进行修改;第二次是组织老党员、老村干部、德高望重老村民等代表进行修改;第三次是邀请村里文化程度较高的村民、驻村第一书记、乡镇驻村干部进行修改;进一步修改完善;第四步组织志愿者上门入户征集修改意见。四步骤过滤筛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冲突,与新时代不相适应的条款;对未按规定程序制定的,责成村民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重新修订;对不符合群众意愿、不利于推动管理规定的条款作出修订;对群众拥护需要、有利于促进村庄发展的条款,召开村民大会进行补充和完善。由村、乡镇逐级会审,全体村民大会表决通过,做到征求群众意见全覆盖、村民签字全覆盖,签订群众承诺责任书全覆盖,真正使修改和完善过程成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民情民意、发动群众参与和群防群治的过程。经过修改,以通俗易懂的“”七要七不准”条例,涵盖幸福院事务管理的方方面面,形成了乡村自治体系一揽子方案,提升了村级自治能力,达到了自治效果。

志愿者征集村民意见和建议。图片来源:固阳县融媒体中心
  (三)坚持因地制宜 特色与约束性兼具
  幸福院“七要七不准”修订过程中,梳理不同村庄曾经出现的问题,以及乡村治理中的倾向性、矛头性问题,从收集的村民反应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中抽丝剥茧般找出核心点,对点拟定条约,就如幸福院之前未对公共区域使用进行明晰约定而村里又缺乏相应惩治措施,部分村民私自占用公共绿地种菜、私搭乱建行为造成邻里纠纷,为此,新制定的“幸福约定”专门写入了对此行为的约束和相应惩戒措施,以遏制这些情况的发生;同时坚持化惩为奖、奖罚结合的执行方式,村规民约执行情况实行积分制,与“美丽庭院”“文明家庭”等评先挂钩,激励村民遵守村规民约。通过参与村规民约的制定,大家也明白了如何遵守文明约定,彰显“一村一特点”,真正将村规民约修订成村民自己的“小宪法”、村民共同认可的公约、村民实施自治的基本依据,发挥其在村级治理中的务实管用作用。全镇10个行政村结合实际“量体裁衣”,在村规民约修订过程中,将民族团结、移风易俗、孝廉文化、诚实守信、人居环境整治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形成“一村一特色”。

召开村民议事会修订“幸福约定”。图片来源:固阳县融媒体中心
  下一步,固阳县兴顺西镇将以幸福院“七要七不准”幸福约定经验案例为起点,坚持广泛性和地域性相结合的原则,小到婚丧嫁娶、邻里关系,大到土地管理、村集体利益分配等依据各村实际,挖掘出适合本村的各项奖惩措施,并对绿化养护、人居环境等公益岗位待遇进行专门明确,对不赡养老人、游手好闲等不良风气提出治理办法,对遵守村规民约的家庭优先考虑评定“六类示范户”等,为创建幸福和谐“村庄”创造良好环境,助力乡村振兴事业再上新台阶!(固阳县融媒体中心 甄鹏)
责任编辑:胡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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