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成就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
11月14日上午,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公布,包头市再次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成就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
2005年,包头跻身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行列。之后4次通过复审,成为连续五届保持文明城市称号的地级市之一。在今年的复查中,数十次全市范围大督查、几百次中小型督查,督查范围覆盖全市街道社区、学校医院、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城市环境和文明氛围得到显著提升;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市民生活幸福感大大增强。通过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让包头这座城市更加美好,让每一位包头市民收获更多幸福感。(内蒙古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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